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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暂停西直门对外办理财政票据业务的通知

关于暂停西直门对外办理财政票据业务的通知

2022-11-23

关于暂停西直门对外办理财政票据业务的通知

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我局 自 即日起暂停现场对外办理市属单位财政票据业务,具体通知如下:
1.暂停线下办理首次申领财政纸质或电子票据业务。

2.暂停线下办理再次领用纸质票据、核销等业务。

3.暂停其他需现场办理的财政票据业务。

以下业务可通过线上继续办理:

1.首次申领财政电子票据、变更单位可用票据、变更单位可用项目、变更单位开票模式、变更领用证、补办领用证、注销领用证、个人数字证书和机构证书等业务可通过“一网通办”服务线上办理,用票单位按照要求线上提交相关材料,财政部门线上审批办理。具体访问路径为:“北京市财政局官网首页-机构办事-财政票据服务-一网通办”。

2.再次领用财政电子票据,用票单位按照原有网上办理流程执行,用票单位需在票据系统提交“票据核销单”和“票据申领单”(操作菜单:票据管理-数据核销-核销数据上报;票据管理-票据申领),票据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发放电子票据。

3.财政票据办公电话:68455916。

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,恢复现场服务时间另行通知。

北京市财政局

2022年11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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